工业废气治理工程部分区域污染物的传播或部分区域污染物浓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通风称为部分通风。部分通风又分为部分排风和局部排风。
部分排气是直接从污染物中去除污染物的部分通风方法。当污染物集中在某个地方时,部分排气是控制污染物对环境危害最有效的通风方法。
部分排气系统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a.污染物特性相同或类似,工作时间相同且污染物释放点距离很近时,可并成一个系统。
b.不同污染物相融可产生燃烧、爆炸或生成新的有害污染物时,不可并成一个系统,应各自成独立系统。
c.清除有燃烧、爆炸或腐蚀的污染物时,应当各自独立开设催化燃烧废气处理系统,而且系统应有避免燃烧、爆炸或浸蚀的措施。
d.清除高温、高湿气体时,应独立设定系统,并有避免结露和有清除冷凝水的措施。